人大代表王月清: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加强城乡环境治理
王月清是一位来自最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环卫处保洁队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善于观察和思考的王月清发现,生活垃圾不分类,导致污染、造成环境压力等问题,是一个非常值得重视的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每日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总量在大量增加,垃圾的增加,意味着对土地、大气的污染以及环境的压力也在增加,“如果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就可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可以让这些垃圾变废为宝”。
3月5日晚上,王月清接受《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第25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这个章节中,提到“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句话让她非常激动,“我作为最基层的环卫工人,总理这句话说到了我的心坎上,我一直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这次会议递交的其中一个建议就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问题”。
天天和垃圾打交道的王月清非常清楚,垃圾处理的前端工作,就是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既能保证降低垃圾的处理量和处理成本,又能变废为宝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达到避免垃圾及垃圾渗滤液的危害。
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土地占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能节约资源,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生活垃圾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害之一,在我国垃圾仍然以混合制收集为主,并采用填埋、堆肥和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垃圾的混合收集,垃圾处理难度较大。
目前,人们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知识,观念滞后,对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性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不统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对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缺乏约束力,进而影响回收产业链良性循环,给后续处理带来巨大压力,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双重危害,“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卫生指标,而且也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总理在报告中专门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样一句话,说明国家要下大力气整治城乡环境,并会更加制度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基层环卫工人,王月清深知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一项日积月累的大工程,需要政府、民众、行业共同重视和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道德、技术、财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为此,她提出以下建议:
一、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范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收集标准,约束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
二、国家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环境利用的队伍中,进行垃圾从源头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重要性、可行性的宣传教育,并在社区、街道、乡村设立垃圾有偿回收点,提高垃圾和废旧物资的有效利用率,大大减少垃圾清运的工作量和降低运输成本。
三、国家限制生产和使用一次性用品,循环使用绿色环保包装,从根本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四、国家对以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五、由于目前我国有关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规屈指可数。大部分涉及到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也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而极少涉及到垃圾的分类回收。仅有的几条规定也是鼓励性的、倡导性的,仅仅停留在原则上而缺乏可操作性。总体上看,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立法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体系亟待建立。
王月清最后告诉《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我尽量让我的建议能够摆到国家环保的层面,希望国家有关方面能够加快顶层设计,助力环保事业,这是我的建议,也是我们基层环卫工人的共同心愿!”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每日产生的生活生产垃圾总量在大量增加,垃圾的增加,意味着对土地、大气的污染以及环境的压力也在增加,“如果通过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就可以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就可以让这些垃圾变废为宝”。
3月5日晚上,王月清接受《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采访时介绍,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第25页“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这个章节中,提到“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句话让她非常激动,“我作为最基层的环卫工人,总理这句话说到了我的心坎上,我一直关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问题,这次会议递交的其中一个建议就是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问题”。
天天和垃圾打交道的王月清非常清楚,垃圾处理的前端工作,就是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既能保证降低垃圾的处理量和处理成本,又能变废为宝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还能达到避免垃圾及垃圾渗滤液的危害。
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土地占用,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能节约资源,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和内容。
生活垃圾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害之一,在我国垃圾仍然以混合制收集为主,并采用填埋、堆肥和焚烧的方法进行处理,垃圾的混合收集,垃圾处理难度较大。
目前,人们缺乏垃圾分类投放知识,观念滞后,对垃圾分类投放积极性不高,环保意识不强,管理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垃圾分类设施标准不统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对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缺乏约束力,进而影响回收产业链良性循环,给后续处理带来巨大压力,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双重危害,“不仅严重影响城市卫生指标,而且也危害到人类的身体健康”。
总理在报告中专门提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这样一句话,说明国家要下大力气整治城乡环境,并会更加制度化,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作为基层环卫工人,王月清深知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一项日积月累的大工程,需要政府、民众、行业共同重视和发展,需要综合运用道德、技术、财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发挥作用。
为此,她提出以下建议:
一、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范资源循环利用和垃圾分类收集标准,约束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
二、国家出台政策,采取措施,引导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到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环境利用的队伍中,进行垃圾从源头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重要性、可行性的宣传教育,并在社区、街道、乡村设立垃圾有偿回收点,提高垃圾和废旧物资的有效利用率,大大减少垃圾清运的工作量和降低运输成本。
三、国家限制生产和使用一次性用品,循环使用绿色环保包装,从根本上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四、国家对以废旧物资回收再生利用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五、由于目前我国有关生活垃圾的法律法规屈指可数。大部分涉及到生活垃圾管理的规定也偏重于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而极少涉及到垃圾的分类回收。仅有的几条规定也是鼓励性的、倡导性的,仅仅停留在原则上而缺乏可操作性。总体上看,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立法基本上处于起步阶段,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法律体系亟待建立。
王月清最后告诉《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记者:“我尽量让我的建议能够摆到国家环保的层面,希望国家有关方面能够加快顶层设计,助力环保事业,这是我的建议,也是我们基层环卫工人的共同心愿!”